洪蓉蓉律師

洪律師於2004年獲得香港最高法院認可為香港執業律師。 洪律師於2014年4月被本行晉升為合夥人。

洪律師自2007年起曾參與首次公開招股和合併及收購,並處理企業融資交易, 包括供股,以及股票、可換股票據與非上市認股權証配售。另提供遵守香港上市規則之法律意見。